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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办《2017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通知》要求,现对清明节和劳动节期间本、专科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 4月4日(星期二)清明节停课放假;4月1日(星期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4月2日(星期日)照常上课,4月3日(星期一)上4月1日(星期六)的课。

劳动节: 5月1日(星期一)劳动节,停课放假;4月29日、30日(星期六、星期日)安排不变,照常上课。

请各教学单位将清明节和劳动节期间的教学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的任课教师,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