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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达教授,培养新时代经济学创新人才,我校设立了“吉林大学张维达经济学奖学金基金”。现启动2016年度(总第六批)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在校本科四年级学生及经济学院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具体条件
(一)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大学四年级同学拟申报“张维达经济学奖学金”者需已经保送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两项:
1.学习成绩优异,按照保研要求的学习成绩名列专业排名前10%。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独立或作为主要作者(前两名)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经济、管理类学术论文。
3.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作为负责人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且通过结题鉴定。
4.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科技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或公益类活动,表现突出并荣获校级以上奖励表彰。
(二)经济学院大学一年级同学拟申报“张维达经济学新生奖学金”需为吉林大学新生奖学金获得者。
四、奖励人数及金额
1.张维达经济学奖学金
奖励人数:10人
奖励金额:5000元/人
2.张维达经济学新生奖学金
奖励人数:不限
奖励金额:3000元/人
五、申报方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请下载并填写《吉林大学张维达经济学奖学金申请表》、《吉林大学张维达经济学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并将申请表报送至吉林大学东荣大厦A113室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其中,张维达经济学奖学金申请者(大四学生)需补充填写网络版申请汇总表,地址为:http://dwz.cn/4BuEsO。
2.申报学生必须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3.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田仲金
联系电话:85166007
学生工作部
经济学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