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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为本专科生学生证内“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补充购票次数(充磁

发布日期:2016-11-04 点击:

各学院:

 

  为使学生顺利购买火车优惠车票,学生工作部现统一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证内“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补充购票次数(充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原有卡式学生证已不具备学生证效力,仅作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使用,且须背面(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字样)朝上用双面胶粘贴至新版本式学生证指定位置(具体样式见附件),单独持原卡式学生证的不予补充购票次数,后期补办的学生证已直接粘贴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芯片)。

 

  2. 请各个学院将本式学生证统一收齐,派专人负责以“学院”为单位按相关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补充购票次数。中心校区、南湖校区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其它校区补充次数工作由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系统默认补充购票次数上限为“可购票4”,即无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内是否还存有遗留次数,均覆盖至上限4次。

 

  4.学生证内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票次数为每学年4次,仅限于学校寒暑假期间学生本人返乡及返校使用。

 

  5.请各学院提醒学生注意,尤其是因返乡路途较远需“中转乘车”的学生,建议到火车站学生票售票专口取票或合理选择火车票代售点取票,以防止个别代售点多刷购票次数造成损失。

 

  6.2016级学生证为新证,购票次数为“满4次”,无需补充。

 

  7.补充购票次数过程中如系统出现“已经不能充值”现象,则为该生购买火车票已达在校期间购票上限或该优惠卡已进行过3次以上补充购票次数操作,无法进行补充,如剩余购票次数无法满足在校期间购票需求的,需重新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8.因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消磁”或损坏导致无法补充购票次数的,需重新补办优惠卡。

 

  9.各校区办公地址如下:

 

  中心校区、南湖校区: 中心校区鼎新楼西北角学生办事大厅1号窗口

 

  联系电话:85166356

 

  南岭校区: 南岭校区学办(逸夫教育大楼A区903室)

 

  联系电话:85095712

 

  新民校区: 新民校区学办(医学部机关楼207室)

 

  联系电话:85619241

 

  朝阳校区: 朝阳校区学办(朝阳校区办公楼209室)

 

  联系电话:88502069

 

  和平校区: 和平校区学办(西区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87836216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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