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年度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分三部分进行,包括2018级学生续保工作,2019级新生登记新参保工作和2017级、2016级、2015级部分学生补缴医保费工作。目前,首先进行2018级学生续保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续保范围
2018级全体本(专)科在校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医保费缴费标准和年度
根据吉医保联【2018】1号文件,2019年大学生医保费个人缴费部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本次缴费年度为2019年度,医保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工作推进安排
(一)参保宣传(10月12日—10月15日)。学院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宣传医保常识,务必做到将与医保工作相关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附件2)等文件集中讲解、全员覆盖。
(二)学院审核提交续保人员数据(10月12日—10月17日)。各学院核对、更改、确认续保人员数据(附件1)后于2019年10月17日16点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自行打印续保人员数据,下载附件1并打印本学院学生数据,认真核对;
2.如有删减人员,请在打印出来的表单上手写改动,在删减人员后面的备注栏里注明“删除,不续保”字样。
3.如有增加人员,请在打印出来的表单上手写改动,在表单最后一页,按表单数据项目逐项列明增加人员的详细信息,并在备注项里填写“增加参保”字样;
4.不续保声明。不续保学生需签“个人声明”(附件3)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三)参保确认(10月18日—10月21日)。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上报的续保人员数据单确认参保人员,通过校园网公布续保人员数据。
(四)参保缴费(时间财务处确定、另行通知)。续保学生在交行“学子卡”中足额存入200元医保费,学校财务处在10月21日后统一划缴医保费并汇至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账户。请续保学生确保交行“学子卡”已经开通并足额存入200元医保费。
四、相关联系方式
(一)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医保相关工作咨询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二)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431-81932999(需固定电话拨打,下同)
报案电话:0431-81932999、81110000
网站地址:http://www.ccyb.gov.cn/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