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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8级本(专)科学生续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2 点击:

各学院:

2019年度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分三部分进行,包括2018级学生续保工作,2019级新生登记新参保工作和2017级、2016级、2015级部分学生补缴医保费工作。目前,首先进行2018级学生续保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续保范围

2018级全体本(专)科在校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医保费缴费标准和年度

根据吉医保联【20181号文件,2019年大学生医保费个人缴费部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本次缴费年度为2019年度,医保有效期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

三、工作推进安排

(一)参保宣传(1012—1015日)。学院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宣传医保常识,务必做到将与医保工作相关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附件2)等文件集中讲解、全员覆盖。

(二)学院审核提交续保人员数据(1012—1017日)。各学院核对、更改、确认续保人员数据(附件1)后于2019101716点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自行打印续保人员数据,下载附件1并打印本学院学生数据,认真核对;

2.如有删减人员,请在打印出来的表单上手写改动,在删减人员后面的备注栏里注明“删除,不续保”字样。

3.如有增加人员,请在打印出来的表单上手写改动,在表单最后一页,按表单数据项目逐项列明增加人员的详细信息,并在备注项里填写“增加参保”字样;

4.不续保声明。不续保学生需签个人声明(附件3)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三)参保确认(1018—1021日)。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上报的续保人员数据单确认参保人员,通过校园网公布续保人员数据。

(四)参保缴费(时间财务处确定、另行通知)。续保学生在交行学子卡中足额存入200元医保费,学校财务处在1021日后统一划缴医保费并汇至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账户。请续保学生确保交行学子卡已经开通并足额存入200元医保费。

四、相关联系方式

(一)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医保相关工作咨询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二)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431-81932999(需固定电话拨打,下同)

报案电话:0431-8193299981110000

网站地址:http://www.ccyb.gov.cn/


学生工作部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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