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关于推荐“博爱助(奖)学金”受助学生的函》的要求,现开展我校2019年度 “博爱助(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金额
(一)助学金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金额
“博爱助学金”共评选8名2019级本科学生。具体专业要求为:汽车专业,机械类专业,日语专业,材料类专业,财务专业。确定资助后,每人每年资助助学金4500元人民币,连续资助2年。
(二)奖学金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金额
“博爱奖学金”共评选4名本科三年级学生。具体专业要求为:汽车专业,机械类专业,日语专业。确定资助后,每人每年奖励奖学金4500元人民币,连续奖励2年。
二、评选条件
(一)助学金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
2.来自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学生优先考虑;
3.系我校2019年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4.2019年度不曾获得过任何其它方面的社会捐助的学生。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无违纪现象;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无重修,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3.具有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在课题研究、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中取得成绩;
4.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乐于助人,;
5.满足以上条件的,学校、院系、班级及广汽丰田GO A俱乐部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6.2019年度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学院评选并公示,相关学院可推荐奖助学金候选人共3-4名;
3.学生工作部审核、评选,校内公示,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4.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捐方审定后,确定受助和获奖学生;
5.表彰受助和获奖学生,发放奖助学金。
四、申报说明
(一)助学金申请人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助学金申请人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申请审批表中“申请助学金理由”一栏请另附页;
3.申请审批表中“班主任意见”栏请辅导员填写并签名,“院系意见”栏请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申请审批表中“高考录取分数”由本人填写后,到鼎新楼A区416室本科生招生科审核盖章。
(二)奖学金申请人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奖学金申请人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申请审批表中“申请奖学金理由”一栏,请下载《吉林大学2019年度“博爱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填写完整,填表注意事项请参照《吉林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范例》(附件3),申请表内“学院意见”由副书记签字、盖章;
3.申请审批表中“高考录取分数”栏不填写;
4.申请审批表中“班主任意见”栏请辅导员填写并签名,“院系意见”栏请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请人于2019年11月15日16: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处,学院评审后,请于2019年11月22日16:00前将推荐候选人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254办公室)。
联系人:黄春月
电 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