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资助计划》的规定,现对已经获得“思池助学金”的在校本科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规定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已经获得“思池助学金”的2015级第四期(五年制学生)在校的本科学生,具体名单如下:
公共卫生学院王金炜,护理学院张诗韵、王新博,临床医学院何猛、刘倩。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2015级第四期(五年制学生)的在校本科生共计5人,资助金额与受资助学生年度学费额相同5500元,如资助金额有误,请向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反馈。
三、考核、增补要求
1.对已获资助的在校本科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通过的学生继续发放助学金,未达标准的取消其继续受资助资格,并在同学院同年级内进行增补评选。
2.被考核或增补学生家庭贫困,为校2019年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3.被考核或增补学生2018~2019学年内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大二年级考核(增补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60%,大三年级考核(增补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大四年级考核(增补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大五年级考核(增补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
4.被考核或增补学生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行为;
5.被考核或增补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积极向上;
6.被考核或增补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及设奖单位组织的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被考核学生上一学年内须有社会志愿服务经历。
7.被考核或增补学生2019年度内,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四、提交材料
1.被考核学生下载《“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助学金考核表》(附件1)并电子版填写好,其中“学年综合表现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学院考核意见”由辅导员填写,详述并确认学年度内该生的学习成绩排名,社会服务经历等。电子版填写完成后打印,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增补学生下载并电子版填写《“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助学金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2),签名处均手签;
3.被考核或增补学生2018—2019学年成绩单原件;
4.被考核或增补学生由学院教务部门在《“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助学金考核表》“2018-2019学年成绩排名/专业人数”处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5.被考核或增补学生请于12月3日16:0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鼎新楼C254学生事务管理科。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