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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校学字〔2019210


校内各相关单位:

《吉林大学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经学生工作部2019年第41次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学生工作部

20191216




吉林大学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工作,加强大型活动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意外事故发生,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涉及的大型活动,是指由学校相关部门(学院)牵头在校内或校外举办,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各类活动。

第二条 大型活动主要分为四类,大型仪式类活动(包括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运动会等)、思想教育类活动(包括思想教育宣讲会、先进典型报告会、形势报告论坛等)、学术知识类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科技报告会、知识竞赛等)、校园文化类活动(包括文艺晚会、音乐会、社团活动等)。

第三条 大型活动遵循“谁组织、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活动主办部门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第一安全责任人,负有保护学校财产、学生安全,维护治安秩序的主要责任。

第四条 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工作,由各类活动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大型仪式类活动,按照学校分工安排,由学生工作部直接组织,不需要审批;思想教育类活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学生观众;学术知识类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学术学科背景,自行组织相关学院学生参加;校园文化类活动原则上不统一组织学生观众,学生自愿参加活动,确需组织学生观众的,原则上由主办部门自行组织。

第五条 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在校内或校外牵头举办,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各类活动,由牵头部门(学院)自行组织学生参加。

第六条 校内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审批流程:

(一)校内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人数在100人至500人之间的,主办部门需填写《吉林大学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主办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在活动进行前3个工作日将《申请表》及详细的活动方案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按照主办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学生观众。

(二)校内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主办部门需填写《申请表》,经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主办部门主管校领导、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在活动进行前3个工作日将《申请表》及详细的活动方案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按照主办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学生观众。

第七条 校外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审批流程:

校外大型活动学生观众组织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主办部门需填写《申请表》,经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主办部门主管校领导、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在活动进行前3个工作日将《申请表》及详细的活动方案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按照主办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学生观众。

第八条 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学院),需做好应急撤离预案及撤离路线图,并于活动开始前检查场地的每个出入口,确保活动场地安全通道畅通,便于疏散。夜间开展的活动,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制定停电应急预案。

第九条 大型活动开始前,相关部门需向学生观众讲解或播放安全应急疏散方案或视频,让学生了解活动现场安全出入口位置、疏散线路,确保学生疏散安全。

第十条 学生观众参加活动须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会场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场地,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自觉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