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勤工助学岗位育人功能,培育学生自强不息、砥砺奋进精神,发挥优秀学生示范引领作用,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优秀勤工助学(本专预科)学生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本年度已在勤工助学岗位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
2.原则上应为大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每月考核结果保持在良好或优秀等级;
4.同等条件下,经济关注对象优先。
二、评选数量
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勤工助学总人数的20%(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勤工助学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处。
2.单位审核。各用工单位按照学校下达的评选指标开展评选工作,人员名单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校审核。用工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12月16日(星期三)16:00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鼎新楼C区25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表彰奖励
学校审核无误后,在校内公布获评学生名单并颁发证书及奖励,获评学生在勤工助学系统将成为星级助理,享有星级标志及优先检索权。
联系人:郑蕊 林兵姿
电 话:85168011
电子邮箱:947266919@qq.com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