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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才派遣(I类)人员招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6 点击:

关于开展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才派遣(I类)人员招聘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个人网上申报和学校初步审查,现对应聘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才派遣(I类)人员名单进行公布(附件1),并将招聘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请初步审查通过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审查材料。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20日(星期9:00-10:30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与修正路交汇

卡斯顿酒店二楼普罗旺斯厅

(二)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1本人签名的人才派遣(I类)人员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

3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中所填奖项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考核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20日(星期14:00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与修正路交汇

卡斯顿酒店二楼普罗旺斯厅

(二)考核内容

笔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组织策划及公文写作能力,以及对学生工作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考核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

(三)相关要求

1参加笔试考核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签到入场,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进入等候区或考场后须上交所有通讯设备,违规者取消考试资格。

根据笔试考核成绩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包含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重点陈述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优势和设想。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达到考试指定地点,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签到入场。

防疫须知

(一)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应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参加各阶段考试时,均需通过手机向相关工作人员出示吉林省健康码“吉祥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14日内无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疫情严控地区旅行记录)。必须确保吉祥码、通信行程卡现场可正常核验,否则后果自负。所有考生须携带《健康承诺书》(附件2),在应聘考试时提交,方可参加考试。来自重点地区的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需自备口罩,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要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过程中也请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参加:

1考试当天测体温时,体温高于37.3℃;

2来自现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上述地区旅居史;

3正在按属地疾控部门、社区或所在单位的要求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或已解除居家医学观察,但未明确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人员;

47天内与境外人员、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过接触的,未明确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人员;

57天内吉祥码、行程卡显示非绿码,未明确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人员;

67天内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人员。

7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长春市政府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肖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99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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