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5

各学院:

为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维护广大同学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现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学生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1.压实防控责任。各学院要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将疫情防控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健康教育,做好学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加强个人防护。学生在校期间,注意手卫生、个人卫生、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3.做好个人健康管理。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监测和晚点名工作,按时在学校每日健康打卡平台上报,校内居住学生不得夜不归寝。在校园内出现发热(体温≥37.3℃)、感冒症状或其它身体不适,应第一时间拨打校医院24小时急诊电话(85166027),并向学院辅导员报告,佩戴口罩到本楼宇专门设置的临时隔离站或在原地等待校医院处置。

4.遵守校门管理。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确有需要时,出校门时只需靠近闸机挡板,闸机会自动开启;返回校园时要配合完成扫“吉祥码”、测温等工作;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期间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5.严格遵守“非必要不离长、非必须不离省”的要求。确需离长时必须提前向学院如实报告外出事由和行程,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按规定时间出行,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不得前往国(境)外(特殊情况单独审批)。在外期间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返校时必须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填写《请假外出学生入校健康承诺书》,向学院销假。在国(境)外学生回国(境)前,应向学院报告;回国(境)后,需按照政府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隔离观察。

6.减少聚集。学生返校后14天内,各学院要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除教学活动外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学生在教室、公寓、实验室等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场所,倡议随身备用口罩;在其他校园内、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