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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十期) 实践考察环节入围学员寒假实践活动和学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8

各学院:

根据“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十期)学员遴选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实践考察环节入围学员寒假实践活动和学业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实践活动

1.活动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2月27日

2.有关要求

(1)请入围学员按照《寒假实践活动要求》(附件1)开展社会实践,并参照《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说明》(附件2)完成调查报告。同时,入围学员在寒假期间须至少参加一项公益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

(2)请入围学员开展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时,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

(3)寒假实践活动电子版材料(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及公益活动心得体会,请将两项内容置于1个文档,格式见附件2),于2月28日(星期一)16:00前发送至邮箱jlusiyuan10@163.com。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电子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切勿与他人一起)发送,请勿多次发送邮件,多次发送的以规定时间内接收到的第一封邮件为准。寒假实践活动纸质版材料(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及公益活动心得体会)需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于3月2日—4日8:30-11:30;13:30-16:30就近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未上交,视为自动放弃。

(4)未参与线下培训讲座的学员,请自行观看录播视频,进行线上学习。视频获取链接:https://v.qq.com/x/page/e33137f1gwh.html?n_version=2021

二、学业核查工作

1.根据工作安排,思源计划学员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分绩点原则上应为专业排名前1/3。如未达到专业排名前1/3,且学院认定其他方面特别优秀,有一定培养和发展潜力,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以及由学院分管本科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共同签字的推荐材料(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2.请符合学业核查资格的入围学员准备如下材料:

(1)本人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成绩专用章)。

(2)本人所在专业学分绩点排名表(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成绩专用章,在入围学员名字前以“√”标注,并标记排名比例如“18/62≈29%”),转专业同学在原学院排名。

3.请入围学员于3月28日—30日8:30-11:30;13:30-16:30之间,将学业核查材料就近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未上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信息

1.中心校区

地址:鼎新楼C区254

联系人:辛 闯85168010

2.和平校区

地址:植科楼403室

联系人:高梦玉87836283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