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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8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市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本(预)科生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常离校学生审批

1.在校学生坚持“非必要,不离长”原则,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离长。因特殊情况或参加教学实习实践、科研任务、就业实习等确需离长学生,需提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本科生疫情防控日常离长报备”模块(https://ehall.jlu.edu.cn/infoplus/form/BKSRCLXSQ/start),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批后方可离校。

2.各学院需严格审核学生离校必要性,查验相关佐证材料,并与学生家长确认。未经学院审批私自离长学生,将按照学校相关办法给予相关处理。

3.各学院须提醒离长学生减少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不到有本土确诊病例发生的县(区),不建议前往有本土确诊病例发生的市(州)。

二、日常返校学生审批

1.学生申请

经学院批准后离长学生,返校前需至少提前1天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本科生疫情防控日常返校申请”模块(https://ehall.jlu.edu.cn/infoplus/form/RCBKSFXLC/start),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返校前3天吉祥码截图;

(2)返校前3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3)持出发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学校审批

学院对学生提交信息进行审批,学生工作部复核,复核通过学生吉祥码即时生效,学生可通过校门闸机扫码进入校园。学生完成申请后,需及时查看审批进度,如申请信息被退回修改等,需再次提交,防止出现因审核未通过导致无法进入校园等问题。

3.学生返校后信息复核

(1)学生到长后须完成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可查询后及时上传日常返校系统,学院做好复核。

(2)学生返校后,学院应及时复核学生大数据行程卡及行程信息是否与申报信息一致。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4.申请返校学生需符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1)学生返校前所在县(区)为低风险地区,返校前14天内未离开居住地(县、市区),行动轨迹清晰可查。

(2)如学生返校前所在县(区)为低风险地区,返校前14天有两个以上(含两个)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到校最后出发地的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及近14天行程轨迹(日常返校申请系统已上传填写模板,学生可下载填写后上传)。

(3)如学生返校前居住地为低风险地区,但所在地级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且带*号),及所在县(区)出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14天内本市行程轨迹。各学院对学生行程轨迹进行查看,如学生未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未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允许学生返校。

(4)严禁在中高风险及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的火车站、客车站、机场等地始发、住宿及跨站中转(不同的机场或火车站);非跨站中转,需签订《吉林大学疫情防控承诺书》,学院留存备查。

(5)如学生为密接或次密接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集中隔离21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后,可申请返校。

(6)境外返回的学生须按吉林省属地要求完成14天(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7天(第二入境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要求,自我健康观察14天后,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申请返校。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目前,澳门地区返校学生参照国内低风险地区管控;香港和台湾地区返校学生参照境外返回学生管控。

5.有以下情况的学生暂缓返校:

(1)所在县(区)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校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所在县(区)为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的;

(2)学生返校途中,在中高风险及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的火车站、客车站、机场等地始发、住宿及跨站中转(不同的机场或火车站)的;

(3)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返回人员有接触史或接受排查管控,处于居家医学观察期、健康观察期等有疫情暴露风险的。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提醒已返校学生,应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拨打校医院24小时值班电话0431-85166027。同时密切留意国内疫情信息,返校后若发现近14天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与其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及时主动向辅导员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各学院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不扎堆、少聚集,谨慎参加聚餐、聚会。

3.各学院要及时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地区学生排查工作,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学生处置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事。对未经审批私自返校及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学生,依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姜宇航

联系电话:8516801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