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6年“党员先锋工程”本(专)科学生党支部建设活动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3日 13:24 学生工作部
校学字〔2017〕62 号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创新本(专)科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增强我校本(专)科学生党建工作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党员先锋工程”本(专)科学生党支部建设活动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2016年“党员先锋工程”本(专)科学生党支部建设活动立项工作,
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常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以立项活动为重要载体,着力加强本(专)科学生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切实提高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立项主题
1.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为基础,将本次党支部建设活动立项作为激发党组织活力的重要载体,提升党的工作水平,焕发党的基层组织活力,提升基层组织工作质量,以优良作风凝聚共识,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在坚持按年级、专业或班级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党员工作学习及生活需要,探索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进学生公寓、进社区、进社团组织,实现与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有机对接。
3.以深化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化管理为思路,在立标准、建机制、提质量、促发展上下功夫,强化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朋辈辅导作用,形成以支部建设促进班团建设、学风建设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齐抓共管的学生工作机制。
4.以提升学生党员队伍质量为重点,构建学生党员发展、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学生党员素质提升工程,以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探索服务社会和学校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和拓展服务党员群众的平台渠道。
三、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一类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二类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
四、工作要求及说明
1.全校本(专)科学生党支部无特殊情况均需参与到本次活动立项工作中,可结合支部自身实际,创新形式内容,突出活动特色,提升活动质量。
2.活动立项以各党支部为单位,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院际交流与合作,学校鼓励跨院系、跨支部举办。项目负责人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负责教师担任。
3.项目开展周期为:2016-2017学年度,既鼓励申报有特点、有创新点的项目;也鼓励申报正在长期开展的项目,使其品牌化、长效化、特色化。
4.活动立项审批后,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施开展,每月提交一份工作简报,报送相关党政领导,定期在校内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学校将重点培育有特色、有成效、可示范、可推广的项目,引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大学生党建工作前瞻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6.学校将着重表彰在本次活动立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及项目负责人。
7.本次活动项目评审结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及辅导员工作年度考评范畴。
五、项目实施进程
1.提交活动申报书:各党支部于4月18日16点前填写完成《吉林大学2016年“党员先锋工程”党支部建设活动项目申报书》(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党委。
2.院系审核汇总:各学院请于4月19日16点前完成项目初审工作。统一填写《吉林大学2016年“党员先锋工程”党支部建设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将本单位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鼎新楼c区244室),电子版通过sais发送至曹欢欢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3.项目审批:学校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根据项目内容、参与人数、申请经费等多方面维度综合考量、认真评选、分量定级,于4月底完成项目审批工作,并予以公示。
4.项目实施及督导:项目组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施开展,保证质量、加强宣传。
5.结项要求:项目开展周期为2016-2017学年度。并于2017年9月开展结项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曹欢欢
联系电话:85167165
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