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7〕216号
地学部各学院:
为培养新时代的地学人才,弘扬李四光精神,发展我国地质事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实践,由原长春地质学院北京校友会发起,面向我校地学部各学院在校学生继续设立“李四光地学奖学金、。同时经李四光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在李四光地学奖学金基金下增设富德奖学金,评选奖励办法参见《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执行。2017年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和富德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在开始,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热爱地质事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017年度内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具体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五名,专业实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实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十名,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在校学习期间能主动进行一定的科学研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前两名),或获得专利(申请已受理)(前两名),或主持完成学院、学校、国家、社会为学生设立的科研与实践项目,或参加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学科竞赛,并取得前三名成绩者。
3. 学生成绩以2016-2017学年度成绩为准。
二、奖励标准
根据《关于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奖励名额及奖金数额的决定》(附件2), 《关于吉林大学富德奖学金奖励名额及奖金数额的决定》(附件3),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
(一)李四光奖学金共奖励15人次,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富德奖学金共奖励13人次,每人10000元人民币。其中建设工程学院4人,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共9人。
三、奖励范围
(一)我校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四年级学生;
(二)李四光地学奖学金和富德奖学金按1:1.5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李四光地学奖学金: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各推荐5名候选人;环境与资源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各推荐4名候选人;
2.富德奖学金:建设工程学院推荐6名候选人;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各推荐4名候选人;环境与资源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各推荐3名候选人。
四、评审流程
(一)本次评审使用sais系统新版“社会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线上申报评审,系统网址为:;
(二)具体流程为: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推荐(学院初评);;学院公示;;纸质版材料申报;;学工部审核;;评审小组评审;;学校公示;;奖学金证书及奖金发放。
五、学生申报说明
(一)学生登录sais系统进行申报;
(二)学生申报流程:
1.登陆sais系统;
2.进入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社会奖助学金、模块,系统出现可申请奖学金列表;
3.点击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按要求录入相关申报信息并上传证书或证明图;
4.在填写过程中,每个项目下每条信息都须填写完整,否则无法提交至系统。如没有相关获奖或经历的,则所对应的大项目下每条信息都须为空;
5.上传图片要求:图片格式为:jgp,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k。可利用微信传图片功能或其他图片软件压缩图片文件;
6. 填写的申报信息、上传的证书图片或证明文件将作为重要佐证材料,请认真对待,以免自身评审受到影响;
7.详细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及上传图片文件后,点击提交申请。
(三)学生申报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四)申请提交后,已申报信息在“我的在审申请、内查询及维护。
(五)在申报日期内,学生可对已申报信息进行维护。如辅导员已审核,则不能维护,需向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提出撤回审核申请后再行维护。
(六)申报学生可实时查询奖学金评审进度,点击相应奖学金“评审进度、即可查询;
(七)各项申报信息填写要求:
1.外语水平:填写最高等级,如“大学英语六级、,然后上传证书或证明图片,对英语成绩有特殊要求的,请填写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并上传证明图片;
2.奖助学金获奖情况:
(1)获奖时间:请按照获奖证书标明的填写。获得国奖或学校奖学金的,请填写学年度,如“2015-2016学年、;获得社会奖学金的,填写获奖年度,如“2016年度、;
(2)获奖名称:填写奖学金全称,如“校一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星奖学金、。
3.学生干部经历:填写任职起止时间及职务名称,并上传证明文件图片;
4.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经历:填写起始时间、结束时间、项目名称,上传社会实践证明及志愿服务证明文件图片。
5.科研情况:
(1)选择成果形式:论文、课题、专利、著作权、会议交流、调研报告、获奖;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期刊应有issn或cn号,在出版物中发表的论文,出版物需有isbn号;成果形式为获奖的,应为论文、课题类科研成果的获奖,各类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请勿填写在科研成果里,请填写在“其他获奖情况、内。
(2)选择成果等级:论文成果的,请选择一般期刊或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为:sci、ei、istp收录或cssci刊物);课题及其他成果请选择国际、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
(3)成果取得时间: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课题以结题时间为准;会议交流以会议时间为准;调研报告以签批时间为准;获奖以获奖时间为准;
(4)成果题目:填写全称;
(5)成果照片:论文请将期刊首页、目录页及论文页图片上传;课题请将立项证书、结题证书上传;会议交流、调研报告、获奖等上传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6)科研成果应为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其中,论文要求已发表见刊,录用通知不予确认;课题要求结题,在研的不予确认;其他成果均要求已取得成果并获得相应证书或资质;成果在取得过程中的,不予确认。 6.其他获奖情况:填写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及上传证书或证明图片。
六、学院评审说明
(一)辅导员审核
1.辅导员登陆sais系统,对每名申报学生的申报信息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信息是否符合系统填写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2.专业人数及专业排名由辅导员在审核时如实填写;
3.请注意,辅导员审核环节不是学院确认推荐学生环节,而是对申报学生条件及资质的审核,辅导员对已在系统内提出申请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均要提交至系统;
4.辅导员审核通过后,视为已确认学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辅导员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逾期未审视为审核未通过;
6.在辅导员审核期内,辅导员可对学生申报信息进行维护(如已提交审核,可先撤回审核后再维护)。如超过审核期,学生申报信息则不能维护。
(二)学院推荐
1.副书记登陆sais系统,查阅辅导员审核通过的申报学生信息;
2.副书记可使用系统内“对比评审、功能,横向对比2-4名学生的各项申报信息,以便开展评审工作;
3.副书记在系统内勾选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提交至系统;
4.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逾期未推荐视为放弃;
5.在学院推荐截止日期内,如推荐学生发生变动,可在系统内重新提交最新推荐学生名单,系统以最后一次推荐操作为准。
(三)学院组织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学生填报《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吉林大学富德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学院统一于2017年10月19日16:30前将申请表交至校友联络和教育基金管理处(鼎新楼A区604办公室)董卓超老师。
七、学校评审说明
(一)校友联络和教育基金管理处将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申报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不能参加学校评审,学院需及时增补候选名额;
(二)校友联络和教育基金管理处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将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最终评选,请关注校友联络和教育基金管理处届时发布的评选校内通知;获奖学生名单将通过校园网予以公示;
(三)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原则上根据各学院名额分配指标进行评审,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学院最终获奖名额。
八、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将评选信息通知到每名学生,提醒学生按时申报;
(二)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认真评选,按评审流程内各环节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审核及推荐工作;
(三)2017年度内各项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请各学院在推荐前要仔细确认。学校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兼得情况,将不予通过审核或取消获奖资格,学院名额不予追补;
(四)因本次采用新版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系统,各学院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系统问题,请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反馈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及时改进。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校友联络和教育基金管理处联系人:董卓超
联系电话:85155201
学生工作部
校友联络和教育基金管理处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