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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生中评选2016年度成方实业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3

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吉林省成方实业”助学金捐赠协议》的相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成方实业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

2.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认真学习、遵纪守法;

3. 我校经济关注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4. 2016年度未接受其它社会助学金资助。

二、资助等级、人数及金额

一等:10人,每人3000元;

二等:10人,每人2000元。

三、推荐人数

每学院推荐符合条件学生1名。

四、评选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大学2016年度成方实业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 各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按推荐比例推荐候选学生,并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签字,同时要在学院范围内对推荐学生予以公示。

3.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复核并交由成方实业有限公司评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通过校内网公示。

4. 2016年度内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 学生申报助学金需填写《吉林大学2016年度成方实业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学院推荐意见”处需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 贫困证明复印件(贫困证明需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

3. 由推荐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出具的推荐学生情况说明(500字左右),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推荐,并于38日下午4点前将推荐人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鼎新楼c206室,学生办事大厅楼上)。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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