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领取2016-2017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证书及存档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证明、国奖励学标兵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0

各学院:

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其相关工作已全面结束,奖助学金款项已通过财务系统下发至获奖学生学子卡中。为做好相关证书、证明及存档材料的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1221日、22日、25日、26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二、领取地点

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鼎新楼C244室)

三、领取材料

国家奖学金证书及存档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证明、国奖励学标兵证书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至指定地点领取,并及时下发至获奖者本人手中,获奖(资助)学生领取证书后,请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2.请各学院负责保管学生档案的老师将加盖学校公章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放入相应学生档案。

联系人:郑 蕊

联系电话:85167165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