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积极乐观、不畏艰难、自尊自信的精神品格,宣传表彰自强自立大学生优秀典型,集中展示我校学生昂扬向上、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根据《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和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
二、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自强自立、直面逆境、不畏艰辛、乐观向上,且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一般应为学校经济关注对象。
5.刻苦学习,曾经获得三等奖学金以上学业奖励,或在其他方面成绩显著,为国家、社会、学校争得荣誉。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4日)
各学院在上一年度评优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经院内公示,择优推荐自强自立大学生候选人1名。
2.资格审查(2019年1月15日至18日)
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候选人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学院不再递补。
3.初审评议(2019年3月10日前)
学校成立初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资格审查合格候选人进行初评,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0名学生进入终审评议环节,其余学生评选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入围奖”。请各学院组织候选人提前准备初评答辩,时间3分钟(配合PPT)。初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终审评议(2019年3月17日前)
学校成立终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20名候选人进行终审评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提名奖”。终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名单公示(2019年3月中旬)
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表彰奖励。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及程序认真推荐,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同一学生于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获得推荐参评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和十佳大学生。
2.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附件2),单独报送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并提交学院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
3.所有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撰写,《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学院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各学院须于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科(鼎新楼C区244),报送材料同时进行初评答辩抽签。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luxsfzzd@163.com,邮件名称为“自强自立大学生+学院+姓名”。
五、表彰奖励
1.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组织表彰大会,并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10000元,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提名奖”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5000元,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入围奖”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2000元。
2.学校组织出版自强自立大学生事迹文集,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3.在国家、省、市级优秀大学生评选推优工作中,学校对自强自立大学生给予优先推荐。
联 系 人:肖文旭、麦麦提敏
联系电话:85167165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