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高校内涵建设,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发挥高校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长春市高校工委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文明寝室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范围为本(专、预)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范围为学院分管本(专、预)科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一线专职辅导员。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三年。
3.文明寝室申报范围为本(专、预)科学院学生寝室。
二、评选方式
学校召开评审会,按照评审成绩,向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择优推荐。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请分别填写相应登记表(附件1、附件2),无须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申报文明寝室的,请填写《文明寝室登记表》(附件3),各学院限报1个,学院党委签字盖章。
请各学院于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纸质版交至学生思想教育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248室)。纸质版材料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联系人:刘娜
联系电话:85168009
电子信箱:sxjy@jlu.edu.cn
附件:
1.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评比活动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2.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评比活动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3.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评比活动文明寝室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