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吉教工委思政〔2019〕2号)要求,现就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思路
坚持育人导向。推动学院全面统筹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的有机结合,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把思想政治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有效转化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坚持把破解思想政治工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目标指向,着力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打通“三全育人”最后一公里,真正引导学院把各项工作的重心和目标落在育人效果上,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成长诉求、时代发展要求、社会进步需求。
发挥学院在高校立德树人环节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要求在学院层面认真贯彻下去,充分挖掘学院各项工作蕴含的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并作为职责要求和考核内容融入学院整体制度设计和各项具体工作环节,构建学院一体化育人体系。
三、管理评估
试点工作周期为一年,采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后,试点学院应按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后,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总体情况、重点改革举措实施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等。试点期间,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专家组不定期对试点学院进行实地评估督导。
四、试点申请
1.试点学院申报。有试点意向的学院需按照中央31号文件精神和《吉林省高校院(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交试点申请。
2.试点学院遴选。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省委教育工委通过专家论证和现场答辩等方式,择优确定试点学院。
3.工作时间安排。各试点申请学院请于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前将《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申请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科。
联系人:李洋 刘娜
联系方式:0431-85168009
附件:1.吉林省高校申请书
2.吉林省高校院(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
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