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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双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9

校内各有关单位:

学生工作部依据《吉林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管理细则》和各单位报送的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结合学校实际,统筹核定了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类型及数量。经与各单位沟通,除去续聘勤工助学学生岗位数量后,现面向全校公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需求(见附件1),具体事宜如下:

一、双选时间

2019419- 426日。

二、双选流程

1.学生选择。学生结合招聘要求,根据自己所在校区、求职偏好、兴趣特长选择意向单位及岗位,填写《吉林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意向单位负责人邮箱(或电话咨询)。

2.用工单位审核。用工单位对申报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面试、考核,并于426日之前确定最终招聘名单。

3.签订协议。学生与用工单位达成意向后需签署《吉林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工协议》(见附件3),中心校区、南湖校区各用工单位请于于4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C252备案(续聘学生也需签署),其他校区用工单位请于4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所在校区学生办公室备案(续聘学生也需签署)。

4.录入系统。用人单位将招聘学生录入SAIS勤工助学系统,用工双方按《吉林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管理细则》要求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招聘的勤工助学学生原则上应为我校2019年度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2.用工单位结合岗位需要,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到申报学生参加相应的面试及考核环节。

3.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勤工助学岗位的育人功能,确保将此次双选工作通知到每名经济关注对象,根据用工单位招聘条件、提供的培养路径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联系人:郑蕊

电话:85168011

                            学生工作部

                             201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