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在推荐免试研究生中选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方案》和《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9]48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学校决定在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
在推荐免试研究生中选聘的专职辅导员简称为“2+3”专职辅导员。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学校选拔考核获得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辅导员岗位聘任资格。“2+3”专职辅导员前2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后3年(或2年)按照所录取专业学制年限,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计划
学校拟在2020年选聘“2+3”专职辅导员20人,推免生名额和招生录取名额由学校单独划拨,不占用学校已经核定划拨给相应学院的名额。
三、条件资格
报名学生在符合《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推免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有从事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原则上应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或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校、院学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或1届)。
6.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及排名要求
1.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须全部通过。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须在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2.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3,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含50%)。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的计算方法应与《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学校推免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一致。
3.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四、学生申报
符合条件资格的学生填写报名表,向所在学院自愿申报。
五、学院推荐考核
学院成立“2+3”专职辅导员推荐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院长、党委(总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教师和辅导员代表等不少于9人且为单数。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开展推免生资格和辅导员应聘资格的推荐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学院可推荐1-2人。推荐人选须在学院网站和被推荐人所在班级公布。
六、学院接收考核
被推荐的学生申请攻读本学院硕士专业的,学院接收考核工作与推荐考核工作同时进行,考核通过后学院应在学生报名表中分别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和同意接收意见。
被推荐的学生申请跨学院攻读硕士专业的,所在学院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学生向申请接收学院提出接收申请,由接收学院组建考核组对其进行接收考核,考核通过后接收学院签署同意接收意见。未通过接收学院考核的,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学院不再递补推荐其他人选。
七、提交材料和资格复审
(一)已获得推荐和接收资格的学生现场提交报名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1.提交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9月16日全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学生办事大厅
2.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吉林大学2020年“2+3”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原件(须已签署推荐意见和接收意见)。同时将报名表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xjy@jlu.edu.cn,文件名为“姓名-学院”。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应为选聘发布日期之后,须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须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或校团委公章);
(5)报名表中所列奖项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已填写的获奖相关信息,均需提供相应证书);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7)所在学院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材料中须注明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院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院党委公章);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校对提交材料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
八、考核选拔
学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选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岗位管理
1.学校与“2+3”专职辅导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聘期为2年。聘期满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
2.“2+3”专职辅导员在前2年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年度考核不合格、违反学校或上级有关规定应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取消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1.选聘“2+3”专职辅导员是学校加强思政教育工作、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落实有关工作,保证选聘工作顺利开展。
2.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名学生,必须在报名表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报名学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报名学生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并取消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洋 刘娜
联系电话:85168009
附件:1.报名表
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3.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