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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高校辅导员2019年度人物”初评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1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典型,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高校辅导员2019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吉教工委思政〔20196)有关精神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吉林省高校辅导员2019年度人物初评推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深受学生喜爱。

3.积极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组织的辅导员工作相关活动,在校内外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较大贡献。

4.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先进事迹主要集中在最近3年、特别是2019年。

三、初评推选

申报人请于2019919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学校将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组织初评,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人选。

四、材料要求

1. 推选由各学院党组织推荐,不接受个人自荐申报。推荐人选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将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248室)。

2.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同时,提供所带5名以上学生姓名和联系方式。

3.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以及报名表和汇总表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

4.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洋 刘娜

联系电话:85168009

  

附件1吉林省高校辅导员2019年度人物推荐表

附件22019年吉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