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年度“CASC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在开始,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请"CASC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3.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4.2019年度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2人,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6人,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7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三、奖励范围
CASC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理工科专业的三、四年级(2017级、2016级)本科学生,文科类、医学类等专业暂不列入奖励范围。每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
四、评审流程
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推荐(学院初评)——学院公示——学工部审核——评审小组评审——学校公示——奖学金证书及奖金发放。
五、学生申报说明
(一)下载并电子版填写《吉林大学2019年度“CASC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注意:专业人数、排名两栏不用学生填写,将由辅导员填写;
(二)各项申报信息填写要求:
1.外语水平:填写最高等级,如“大学英语六级”,对英语成绩有特殊要求的,请填写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
2.奖助学金获奖情况:
(1)获奖时间:请按照获奖证书标明的填写。获得国奖或学校奖学金的,请填写学年度,如“2015-2016学年”;获得社会奖学金的,填写获奖年度,如“2016年度”;
(2)获奖名称:填写奖学金全称,如“校一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星奖学金”。
3.学生干部经历:填写任职起止时间及职务名称;
4.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经历:填写起始时间、结束时间、项目名称。
5.科研情况:
(1)成果形式:论文、课题、专利、著作权、会议交流、调研报告、获奖;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期刊应有issn或cn号,在出版物中发表的论文,出版物需有isbn号;成果形式为获奖的,应为论文、课题类科研成果的获奖,各类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请勿填写在科研成果里,请填写在“其他获奖情况”内。
(2)成果等级:论文成果的,请选择一般期刊或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为:sci、ei、istp收录或cssci刊物);课题及其他成果请填写国际、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
(3)成果取得时间: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课题以结题时间为准;会议交流以会议时间为准;调研报告以签批时间为准;获奖以获奖时间为准;
(4)成果题目:填写全称;
(5)成果证明:论文请将期刊首页、目录页及论文页复印;课题请将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复印;会议交流、调研报告、获奖等复印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申报时需交以上材料复印件。
(6)科研成果应为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其中,论文要求已发表见刊,录用通知不予确认;课题要求结题,在研究中的不予确认;其他成果均要求已取得成果并获得相应证书或资质;成果在取得过程中的,不予确认。
6.其他获奖情况:填写获奖时间、奖项名称。
以上填写内容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的复印件,与申请表一并上交。申请表范例见附件2。
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六、学院评审说明
(一)辅导员审核
1.辅导员对每名申报学生的申报信息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信息是否符合填写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2.专业人数及专业排名由辅导员在审核时如实填写;
3.请注意:辅导员审核环节不是学院确认推荐学生环节,而是对申报学生条件及资质的审核,辅导员对已提出申请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均要通过审核;
4.辅导员审核通过后,视为已确认学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学院推荐
1.副书记查阅辅导员审核通过的申报学生信息;
2.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
3.学院评审结果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般3个工作日;
4.学院推荐的学生,其申请表内“学院意见”栏有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
5.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逾期未推荐视为放弃。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鼎新楼C254办公室黄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无需证明材料)以“学院简称+姓名+CASC奖学金申请表”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271228766@qq.com。
七、学校评审说明
(一)学生工作部将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申报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不能参加学校评审,名额不予追补;
(二)校奖学金评审组对通过复核的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拟获奖人选推荐至设奖单位审核,获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将通过校园网予以公示;
(三)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准备3分钟PPT自述,校奖学金评审组将召开评审会,现场投票选出拟获奖人选推荐至设奖单位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最终获得“CASC奖学金”,学校发布表彰决定。
八、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将评选信息通知到每名学生,提醒学生按时申报;
(二)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认真评选,按评审流程内各环节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审核及推荐工作;
(三)2019年度各项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请各学院在推荐前仔细确认。学校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兼得情况,将不予通过审核或取消获奖资格,学院名额不予追补。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