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加强学生勤俭节约教育,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和科学消费理念,根据《关于印发在全省高校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工委宣〔2019〕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现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
一、工作任务
1.开展勤俭节约主题教育活动。各学院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自立自强精神,帮助在校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引导学生做到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适度消费,纠正超前消费、预支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思想观念,努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
2.开展网络安全和金融知识教育。各学院要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教育,要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报告会、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普及金融信贷知识、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学生在网上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勿将个人身份证、学生证等借给他人网贷或购物,掌握诸如逾期还贷滞纳金、违约金等基本金融常识,增强学生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远离校园不良网贷宣传教育。各学院要通过校园不良网贷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校园网贷潜在风险,切勿对网贷产品盲目信任,尤其要警惕熟人推介参与网购刷单兼职,教育引导学生不参与、不介绍校园网贷和网购刷单兼职,增强对网贷业务的甄别能力,自觉远离校园不良网贷,切实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安全防范意识。
4.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各学院要定期对学生参与校园不良网贷情况做摸底排查,掌握具体情况,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网络贷款、网购刷单兼职以及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教育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抓早抓小。
5.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不良网贷方面)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学院要完善预警机制,对于校园不良网贷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配合学校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对因不良网贷等问题引起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校园安全。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广泛宣传阶段。10月底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院网站、“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和金融常识宣传,确保在校园内形成知法懂法、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的浓厚氛围;重点开展2019级新生入学教育,形成勤俭节约、知法向上的良好氛围;针对广大在校生(非大一新生),要采取举办知识竞赛、专题报告会、知识讲座以及召开班团会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全方位宣传普及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提升辨识能力,号召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等非法金融产品。
2.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各学院要全面排查梳理,做好总结,对具体宣传举措和宣传成效要有佐证材料,对宣教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提升,为长期开展“非法校园贷”的防范打击和教育引导工作做好铺垫。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网络贷款平台是近年来产生的新生事物,不良网络贷款平台进入高校校园,给高校在大学生教育管理上提出了新的课题。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大学生教育管理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服务的重要责任,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校园环境秩序和谐稳定。
2.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针对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精心组织,科学统筹,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收到实效。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作用,引导学生互通信息、相互教育、自我教育。
3.注重工作实效。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金融常识、法律知识的普及推广,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远离不良网贷平台,共同抵制非法金融机构的虚假宣传,提高辨识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指导涉事学生运用法律手段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四、信息报送
1.各学院认真排查本学院学生是否有参与校园不良网贷情况,请相关学院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参与校园不良网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0月1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sglk@jlu.edu.cn。
2.各学院对本学院集中开展的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情况做总结。请在12月9日前,将该项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xsglk@jlu.edu.cn。
联系人:张长亮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