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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30

各学院:

经与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2019113日(星期日)开展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新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指派相关负责人做好本学院申请学生组织工作。

二、申请学生请携带黑色中性笔参加办公会,现场不收取贷款材料,材料填写完毕后交至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办公会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一。

四、办公会结束后,各学院需上报的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姓名、专业、电话、邮箱。身份证过期不能办理贷款。如申请学生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同意书原件);

2.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姓名、银行卡号);

3.学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将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4.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纸质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份数:一份,可自行下载附件三);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需本人手写并签字);

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份数:一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可自行下载附件四);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可自行下载附件五,需双面打印);

8.借据(份数:按学制,现场发放);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可自行下载附件六,需双面打印);

10.还款告知函(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填写错误,可自行下载附件七)。

五、此次现场办公会既包含有贷款意向的新生,也包含高年级有贷款意向学生。学院将材料收齐后按照先新生、后老生顺序排序,连同纸质版《2019-2020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附件二)于2019118日(星期五)下班前交至中心校区鼎新楼学生办事大厅2号窗口,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zxdk@jlu.edu.cn

联系人: 姜宇航  叶里克什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