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和改进本科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充实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的学业指导工作力量,有效构建学业指导工作体系,学生工作部决定在优秀学生中选聘学业指导助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15%,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等学业奖学金之一;
2.学有余力、乐于助人,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投身学生学业指导的工作热情和能力水平,能够高质量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学业指导工作任务或活动项目;
3.同等条件下,经济关注对象优先考虑;
4.原则上应为大二年级以上学生。
二、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开展与专业相关的学业辅导、与学业相关的心理疏导以及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2.按照学院工作安排,通过学习经验交流、学业咨询答疑、优秀学习笔记分享、优秀学生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指导和帮助同学树立正确学习目标,科学规划学业生涯,有效使用学业资源,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提升学生学业质量和发展潜力;
3.作为学生学业指导朋辈团队成员,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学业指导工作、活动和项目。
三、选聘数量
坚持优中选优、科学覆盖、宁缺勿滥,选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本科学生总人数的千分之五,其中非经济关注对象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选聘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选聘指标,通过公开面试等方式开展遴选工作,拟聘人员名单需在院内进行公示。
3.学校审核。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于12月4日(星期五)16:00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指导科(鼎新楼C区24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审核无误后,在校内公布名单。
五、管理与考核
各学院负责学业指导助理的管理、考核、聘用与指导工作,重点考察指导效果、工作热情、参与时间、学生反馈等方面内容。学业指导助理按照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每月动态调整、定期考核,学校每月为考核合格的学业指导助理发放勤工助学工作补贴500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肖文旭 85166990
李 薇、麦麦提敏 85167165
电子邮箱:jluxsfzzd@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