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培育学生自强不息、砥砺奋进精神,发挥优秀学生示范引领作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本科学生优秀勤工助学助理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本学年已在勤工助学岗位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
2.原则上应为大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每月考核结果保持在优秀等级;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关注对象优先。
二、评选数量
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勤工助学总人数的10%,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勤工助学助理申请表(2023-2024学年)》(附件2),提交至勤工助学岗位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各用工单位按照学校下达的评选指标开展评选工作,人员名单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3.学校审核。用工单位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勤工助学助理申请汇总表(2023-2024学年)》(附件3),纸质版于6月17日(星期一)16:00前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鼎新楼C区25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w@jlu.edu.cn。
四、表彰奖励
学校审核无误后,在校内公布获评学生名单并颁发证书及奖励,优秀学生助理在勤工助学系统将成为星级助理,享有星级标志及优先检索权。
联系人:邹丽伟
联系电话:85168011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