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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为升入本校继续深造学生提供行李寄存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点击:

 2024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保障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进行,满足学生行李寄存需求,学校为升入本校继续深造学生提供行李免费寄存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寄存对象

1.应届考取保送本校全日制硕士的本科毕业生

2.应届考取本校全日制博士的硕士毕业生

3.直博研究生。

二、寄存时间

1.行李寄存办理时间:2024年6月28日、29日、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2.行李提取办理时间:2024年8月20日、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三、寄存地点

1.中心校区:萃文教学楼三阶、四阶、五阶

联系人:老师15543550475

2.南湖校区:南湖六公寓169、171室

联系人:闵老师15543551218

3.南岭校区:第二教学楼210、212、214、216教室

  联系人:老师15004388286  

4.朝阳校区:朝阳五公寓一楼

  联系人:于老师13604442396;高老师15543551200

5.新民校区:第一教学楼206、207教室

  联系人:老师15699553558

6.前卫北区:北区六公寓107、113室

  联系人:铁老师15543556019

7.和平校区:和平一公寓131-138室

  联系人:王老师13578625798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行李寄存办理及提取时间存放、拿取行李,以免影响正常教学或学生入住。超过办理时间的,将不再办理寄存。行李存放期间无法拿取物品或提前取出,逾期未取的,由研究生培养单位代为领取

2.办理寄存、提取时请携带本人一卡通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确有原因本人无法前来的,可由他人持寄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前往寄存或提取。

3.寄存的行李需提前打包(注明寄存人姓名、升入学院、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登记。存放行李时请按规定整齐摆放,未打包的行李不予寄存。

4.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寄存:危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腐蚀性物质、特殊刺激性或类似性质的物质等;活体动物和植物等;易碎易损物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脑、手机、贵金属、现金等贵重物品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联系人:徐嫣含 宋畅

联系电话:85168287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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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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