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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6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1日至7日。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学生“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放假前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寝室走访、线上平台等多种形式“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意识。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范诈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学生防范能力。

1.做好出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醒学生外出游玩要结伴同行,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避免夜间乘车;不到未开发或未开放的地区游览、观光,不进入危险区域;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预防踩踏事故发生;遵守属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禁在禁止明火区域使用明火,严禁“野浴”,避免野外溺水等事件发生。

2.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理性表达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提醒学生谨防各类网络电信诈骗,主动注册安装国家反诈APP;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刷单等非法活动,不相信高额回报诱惑,不做电诈工具人,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并与学校取得联系。

3.做好公寓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吉林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试行)》,保持寝室卫生整洁,离开寝室前关好门窗、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开关,做到人走电断,严禁在寝室内吸烟、使用违规电器及明火器具,注意防火防盗。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杜绝不按时归寝行为,禁止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夜不归寝。

4.做好国家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明辨是非、知法守法,加强法制教育,确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引导学生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提高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关注“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平台。

二、强化学生动态管理

1.加强学生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严格执行学生日常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与学生监护人互通信息,学生离返校的请销假审批工作要形成“工作闭环”。

2.关心关注留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切实增强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非法传教、防溺水、防意外伤害、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等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时解决学生困难。

3.各学院在假期前后要集中组织查课、查寝,保证课堂出勤率,严禁学生提前离校、延期返校。

4.走访学生寝室,重点摸排学生公寓火灾隐患、不稳定因素和其他违规情况,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5.假期期间,各学院要严格控制学生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禁以年级、班级等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

三、工作要求

1.假期期间,各学院要安排辅导员值班值守。值班辅导员要确保在长,通讯时刻保持畅通,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能够应急响应,及时上报事件情况并妥善开展处置工作。请各学院将《2024年国庆节假期学院值班表》(见附件)电子版于929日下班前发送至xsglk@jlu.edu.cn

2.做好学生离、返校信息统计工作,全面了解学生假期去向,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学生做好防范。107日要严格落实晚点名工作机制,确保学生动态清晰,按时返校。统计结果在专项工作群中报送。对未按时返校学生需逐一与本人及家长联系,明确原因。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后思想动态及心理状态,对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加强关心关爱,不断完善学业指导工作体系及手段,做好常态化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联 系 人:司镇通

联系电话:8516801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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