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本科生本学年的贷款回执确认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提交
提交材料: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有纸质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其右上角注明学院、学号、本人联系方式上交该纸质版证明。仅收到电子版校验码信息的学生,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信息单》并上交此信息单。
办理方式:学生本人可自行办理。或各学院各年级统一收取相关贷款受理证明或受理信息单统一办理。
办理时间、地点:2025年9月5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中心校区鼎新楼行政服务中心师生办事大厅1号、2号学生工作部窗口。
二、地方各银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
如须办理地方各银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加盖学校资助部门公章等事宜,请贷款学生本人按银行规定的时间要求,于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到中心校区鼎新楼行政服务中心师生办事大厅1号、2号学生工作部窗口办理。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工作安排,通知学生尽快办理相关事宜,确保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发放,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431-85166356、0431-8516636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