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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免申即享”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4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免申即享”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102号),《长春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流程》等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流程、提升政策落实效率,做好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免申即享”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困难毕业生: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三)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低保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800元。

三、申报模式

(一)系统初筛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数据比对,其中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城乡低保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特困救助学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残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业务管理系统等方式开展数据‌比对,筛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以上系统初筛确定部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范围,生成“免申即享”初步名单。

(二)“免申即享”信息确认及补充申报

1.学校向学院推送“免申即享”初步名单,学院审核并确认初步名单中的人员是否符合2026届毕业生身份;

2.学院组织“免申即享”毕业生确认并承诺符合补贴类型 ,确认享受本年度补贴,完成资格认定;

3.学院组织自愿放弃补贴的“免申即享”毕业生签订“个人声明”(附件1),确认放弃享受本年度补贴资格;

4.学院组织不在“免申即享”初步名单中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自行申报,按照《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提交相关纸质版申请材料,完成补充申报。

(三)学院初审确认、报送材料

1.学院收取“免申即享”名单中自愿放弃补贴的毕业生的“个人声明”(附件1);

2.汇总审核补充申报毕业生提交的相关纸质版材料(按附件2要求提交);

3.对“确认享受‘免申即享’的毕业生”和“补充申报的毕业生”的银行卡账号等信息进行统计,填写电子版《XX学院一次性补贴申报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提交电子版表格。填表时务必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开户行等关键信息,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并确认账户为学生本人认证账户且当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规避因基础信息错漏或账户异常导致的资金发放失败问题;

4.撰写《关于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情况说明》(附件4)并签字盖章。

请学院审核确认上文中提及的四项材料,并于20251030日前报送至中心校区鼎新楼师生办事大厅1号、2号学工部窗口。

(四)学校提交审核、校内公示

学校将确认“免申即享”的毕业生信息和补充申报的毕业生材料上报至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通过“吉林省智慧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对重复申领身份信息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身份进行核验,确认享受本年度一次性求职补贴的2026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在校内公示。

(五)资金拨付

吉林省人社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吉林省财政部门履行资金拨付流程。吉林省人社部门将到账资金直接拨付至补贴对象上报的本人实名认证的银行账户。

四、工作责任

请各学院对毕业生详细解读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和注意事项。申报环节采取“免申即享”与纸质材料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重复申请。及时督促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并核实、确认银行账号等相关重要信息,确保就业补贴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咨询电话:0431-85166369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