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春市高校工委年度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十佳辅导员,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十佳班级、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长春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应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两年,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限报一人,如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1)荣获学校“十佳辅导员”“十佳研究生辅导员”“优秀辅导员”以及“优秀研究生辅导员”称号;
(2)荣获学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研究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副书记。
2.申报“长春市文明班级”的,班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数须达到3人以上,申请入党的学生达到80%以上,重点积极分子须达到20%以上;班级学生总体成绩优良,无违反校规校纪、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入学以来班级学生平均各科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班级在学校内公共形象好、群众口碑佳、公信力强,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特别是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是学校“十佳班级”。各学院限报一个班级。
3.申报“长春市优秀大学生”的,需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方面表现突出者;本科生须为3年级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制),入学以来成绩优异,在班级或年级名列前茅;本年度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限报一人。
4.申报“长春市文明寝室”的,本科生寝室需荣获学校2024年度本科学生“标杆寝室”称号。在本科学生公寓卫生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中,至少有2次及以上评为优秀,且没有被学校督查工作组或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委员会进行过通报批评。研究生寝室需荣获学校2024年度研究生“标杆寝室”或“党员寝室”称号,且该寝室在研究生公寓卫生安全检查中,培养单位自查结果为“优秀”。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限报一个寝室。
5.“长春市十佳辅导员”“长春市十佳大学生”“长春市十佳班级”奖项不再单独申报,由学校根据上述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大学生和文明班级的评审成绩,择优推荐。
二、评选方式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按照评审成绩,向长春市高校工委进行推荐。其中,拟推荐“长春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11个;拟推荐“长春市十佳辅导员”1人,拟推荐“长春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1人;拟推荐“长春市十佳大学生”1人,拟推荐“长春市优秀大学生”18人;拟推荐“长春市十佳班级”1个,拟推荐“长春市文明班级”6个;拟推荐“长春市文明寝室”18个。
三、申报安排
申报材料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分别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申报对应奖项的,请分别填写相应审批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16:3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本科生相关材料提交至鼎新楼C区248;研究生相关材料提交至鼎新楼A区407。
四、联系人
党委学生工作部 李 庚 sxjy@jl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马 超 yjssz@jl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