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积极乐观、不畏艰难、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品格,集中展示我校学生昂扬向上、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根据《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校发〔2018〕62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自强自立、直面逆境、不畏艰辛、乐观向上,且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一般应为学校经济关注对象。
5.刻苦学习,曾经获得三等奖学金以上学业奖励,或在其他方面成绩显著,为国家、社会、学校争得荣誉。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
各学院在上一年度评优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经院内公示,择优推荐自强自立大学生候选人1名。
2.资格审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候选人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学院不再递补。
3.初审评议
学校成立初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资格审查合格候选人进行初评,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0名学生进入终审评议环节,其余参评学生获得“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入围奖”。请各学院组织候选人提前准备初评答辩,时间3分钟(配合PPT)。初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终审评议
学校成立终评专家组,遴选学生代表,共同对20名候选人进行终审评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和“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提名奖”。终评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名单公示
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及程序认真推荐,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同一学生于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获得推荐参评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和吉林大学十佳大学生的资格。
2.请各学院按要求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见附件)。
(2)推荐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不少于2000字。
(3)学院推荐及公示情况报告。
以上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推荐候选人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奖励、科研成果等方面的佐证材料(证书、期刊、证明等)复印件,只报送纸质版。原件由各学院负责核查,复印件上由推荐候选人的辅导员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
3.请各学院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把握学生学习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注重介绍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防止出现以刊评文,追求影响因子、影响因子累加的现象。树立正确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追求学术品位和学术质量,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鼎新楼C区25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xdk@jlu.edu.cn,邮件名称为“自强自立大学生+学院+候选人姓名”。
四、表彰奖励
1.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奖章及证书,并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10000元,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提名奖”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5000元,为“吉林大学自强自立大学生入围奖”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2000元。
2.学校组织出版自强自立大学生事迹文集,在校内外广泛宣传。
3.在国家、省、市级优秀大学生评选推优工作中,学校对自强自立大学生给予优先推荐。
联 系 人:张羽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