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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生辅导员及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9

学院:

为客观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度本科生辅导员及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学校计划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本科生辅导员及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本科生辅导员(含“2+3”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新入职辅导员)。

2.学院学生工作。

二、考核时间

辅导员综合考核时间:20251222日至20251231日。

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述职答辩,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述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具体安排

(一)基础考核

1.学生评价(35%)(1222-1229日)。采取线上评价方式进行。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点击“辅导员评价”选项,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价。参评学生人数应达到90%,视为评价结果有效。

2.学院考核(20%)(1222-1226日)。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参照《辅导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经学院党委认定后形成综合推荐结果。推荐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原则上辅导员(不含副书记和新入职辅导员)4人及4人以下的学院推荐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1人,4人以上的不超过2人。请填写“辅导员学院考核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于20251226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至鼎新楼C248

3.辨识率测试(20%)。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行。系统将随机抽选若干学生,提供学生姓名,由辅导员匹配学生基本信息,并由系统进行评分。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集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调研考察(25%)(1224-1231日)。学校成立考察工作组,参照《辅导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学院查阅工作材料,了解全体辅导员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价。辅导员需提供谈心谈话记录本、奖励成果、制度文件等工作佐证材料,供考察工作组审查。

(二)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述职答辩

考核人员现场述职(配合PPT)时间为3分钟,主要陈述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标志性成果、在学生成长中的贡献等。

学校按照本(预)科学生专职辅导员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述职答辩名单,最终根据成绩按不超过本(预)科学生专职辅导员人数的20%确定优秀辅导员名单,其中十佳辅导员10人,优秀辅导员若干名(将本科生辅导员考核评价评优主要工作指标作为重要参考)。

(三)学院学生工作考核

1.提交学院学生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内,内容主要包括学院现有本(预)科学生人数、辅导员队伍基本情况,以及2025年度学院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无需插入图片。总结报告格式:标题为“XX学院2025年度学生工作总结报告”,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为楷体GB2312、三号字。请各学院于20251226日(星期五)12:00前将总结报告word版发送至sxjy@jlu.edu.cn;纸质版经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送至鼎新楼C248学生思想教育科。

2.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述职答辩,考核人员现场述职(配合PPT)时间为3分钟,主要陈述本年度学生工作情况、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学生培养等。

四、有关说明

1.本次考核工作时间节点为202511日至1231日,工作佐证材料、现场述职展示的成绩等均应在时间节点内。

2.工作未满1年的辅导员,参与综合考核,但不参与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考核;当年630日后调任或提任的学院党委副书记,参与述职考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实际工作时长,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

3.当年度转离本科生辅导员岗位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认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标准,按实际工作时长发放。

4.具体考核方式见《吉林大学2025年度本科生辅导员及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联系人:刘  8516800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