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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辅导员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推荐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吉林大学辅导员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0282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26年辅导员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推荐人选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辅导员系列人员。申报人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2.申报人员应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时间以申报之日计算),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培养潜质;学校辅导员年度考核优秀及以上者优先推荐。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1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选拔推荐

1.学校根据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每年确定5名专项计划推荐人选。

2.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吉林大学辅导员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学校经资格审查后,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3.经审核通过的人选可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通知要求,选择报考学校,报考专业应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规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管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国家安全学、教育学、人工智能、应用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专项计划培养对象应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三、相关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在202657日(星期四)16:00前将《吉林大学辅导员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资格审查表》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党委学生工作部:刘娜  85168009 szyj@jlu.edu.cn

中心校区鼎新楼C24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马超  85168065 yjssz@jlu.edu.cn

中心校区鼎新楼A407


附件:《吉林大学辅导员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