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6年度吉林大学“中国一汽红旗本科生励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7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有为,在科研、实践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中国一汽红旗本科生励学基金”。根据《中国一汽红旗励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中国一汽红旗本科生励学基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10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三年级在籍本科生,理学部、工学部、信息科学学部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前30%;

4.具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发表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红旗学院项目成员、参与中国一汽科研项目学生、有中国一汽实习经历学生、已签约中国一汽或有意向签约学生;

6.2026年度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请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星期五),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按照评选标准审核并组织初评,初评结果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推荐,同时将推荐结果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布。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8日(星期一)。

3.资格审查。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查,审查不合格的,推荐学院原则上不能补报。

4.学校评审。中国一汽与吉林大学联合成立评审工作组,组织答辩评审,评选出10名拟获奖学生。

5.学校公示。由评审工作组将评选结果报送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确认最终获奖人选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系 人:张 羽、冯振宇

联系电话:8516801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