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暑期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公寓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暑期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做好学生公寓全覆盖检查工作。各学院、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需于7月15日前,亲自深入学生寝室开展全覆盖检查走访,对学生寝室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发现问题的学生寝室做好教育引导,对发现的隐患限时整改,对查处的违章电器进行收缴,建立检查台账,找准漏洞,不留死角。
2.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做好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学生在寝室内吸烟或使用热得快、卷发棒、电热锅等违章电器,严禁存放小罐燃气卡式炉等危险品,严禁在楼内为电瓶车电池进行充电,严禁夜不归寝、留宿外来人员,严禁转借、转租床位。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逐个寝室提醒学生在使用电器时,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器长期通电引发事故。寝室无人时,须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同时建议关闭空调漏电保护开关,避免待机产生用电支出。
3.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做好离校学生寝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对已离校、无人居住的寝室电源、水源关闭情况进行逐个检查,对学生电脑、充电宝、台灯、风扇等电器电源以及门窗关闭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所有离校学生寝室无安全隐患。
4.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做好第二批次本科毕业学生离校、2026级博士研究生暑期留校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6年7月期末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资格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第二批次本科毕业生,最晚应于7月13日前离校。因科研工作需要暑期留校住宿的2026级博士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做好上述学生的住宿安全管理工作,实时掌握学生动态。
5.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工作。近期我市降雨天气频发,各学院、培养单位在开展公寓安全检查时,对发现因降雨导致渗水漏雨、墙体长毛发霉的寝室,要做好统计,及时通报后勤管理部门粉刷维修。情况严重确需进行寝室调整的,各学院及培养单位要及时为学生调整寝室,本学院床位不足的,可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各校区工作人员反馈,联系方式如下:
中心校区、前卫北区联系人:徐嫣含 85168287
南岭校区联系人:徐斯琦 85168287
朝阳校区联系人:朱奕先 85166770
新民校区、前卫北区(医学)联系人:姜 威 85619711
南湖校区、和平校区联系人:姚 彬 87836219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