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免申即享”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102号),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免申即享”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7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免申即享”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7届毕业学年有求职创业意愿,符合以下任一困难类别的高校毕业生:
(一)2027届补贴认定范围(共计五类)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3.残疾毕业生;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5.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政策变更说明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26年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不再纳入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范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其中,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三、申报工作流程
(一)系统内信息比对、形成“免申即享”初步名单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数据比对,其中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城乡低保学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特困救助学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对应系统中“残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业务管理系统等方式开展数据比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以上系统初筛确定部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范围,生成“免申即享”初步名单。
(二)系统外信息收集
1.对于第五类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由于其信息不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学院需通过摸排、学生自主申报等形式,收集此类学生信息。
2.同时,对于前四类学生中,因各种原因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贷款系统中被遗漏或信息有误的学生,也应在此阶段一并进行信息申报。
(三)“免申即享”信息确认及补充申报
1.学校向学院推送“免申即享”初步名单,学院审核并确认初步名单中的人员是否符合2027届毕业生身份;
2.学院组织“免申即享”初步名单中,享受本年度补贴的毕业生核对确认补贴类型、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完成资格认定;
3.学院组织“免申即享”初步名单中,自愿放弃本年度补贴的毕业生签订“个人声明”(附件1);
4.学院组织不在“免申即享”初步名单中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自行申报,按照《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提交相关纸质版申请材料,完成补充申报。
(四)学院初审、报送材料
请学院收取、汇总并初审、报送以下材料:
1. “免申即享”初步名单中自愿放弃补贴的毕业生的“个人声明”(附件1);
2.收集、审核补充申报的毕业生提交的相关纸质版材料并提交(见附件2要求);
3.填写电子版《XX学院一次性补贴申报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汇总“免申即享”毕业生信息和补充申报的毕业生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要求详见表格内提示;
4.撰写《关于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情况说明》(附件4),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
请学院整理以上材料,将电子版《XX学院一次性补贴申报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和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的《关于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情况说明》(附件4)于2026年9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huangcy@jlu.edu.cn。“个人声明”和补充申报的毕业生的相关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9月2日-3日报送至中心校区鼎新楼师生办事大厅1号学工部窗口,逾期不可申报。
四、学校提交审核、校内公示
学校将确认享受本年度补贴的“免申即享”毕业生信息和补充申报的毕业生材料上报至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通过“吉林省智慧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对重复申领身份信息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身份进行核验,确认获得本年度一次性求职补贴的2027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在校内公示。
五、资金拨付
吉林省人社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吉林省财政部门履行资金拨付流程。吉林省人社部门将到账资金直接拨付至上报的补贴对象本人实名认证的银行账户。
六、工作责任
请各学院对毕业生详细解读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和注意事项。申报环节采取“免申即享”与纸质材料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重复申请。及时督促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并核实、确认银行账号等相关重要信息,确保就业补贴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166369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