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夯实住宿管理数据基础,保障全校学生住宿信息真实准确、动态更新,计划开展全校学生住宿信息集中核对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全体在住本预科生及研究生
二、开展时间
2026年9月17日—9月30日
三、核对流程
1.本预科生信息核对
各学院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住宿管理模块”,对学生住宿信息开展逐人、逐项全面核查。针对学生转专业、专业分流、降级等需调整住宿床位,以及休学、退学、保留学籍、校外居住不保留床位等需办理退寝的情形,辅导员须于9月30日16:00前,在智慧学工系统完成学生住宿信息调整,确保系统信息与学生实际住宿情况完全一致。
2.研究生信息核对
研究生住宿基础数据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下发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逐一核查本单位研究生实际住宿情况与登记信息,全面排查信息错漏、登记不符等问题。若核查发现信息与实际住宿情况不一致,须填写《研究生住宿信息反馈表》(详见附件),将纸质版表格经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鼎新楼C238室。
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将依据《研究生住宿信息反馈表》在系统内统一调整学生住宿信息,本次集中核对工作结束后,学生如需调整住宿信息,须自行按流程申请相关业务并完成审批手续,不再纳入本次集中调整范围。
四、工作说明及要求
1.学生住宿信息是学校开展住宿费核算、床位资源统筹调配、住宿日常管理的核心基础数据。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核对工作,确保所有学生住宿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坚决杜绝床位资源浪费、住宿费核算异常、管理数据失准等问题发生。
2.本次集中核对工作仅限修正已实际发生、现存的住宿信息错漏问题,仅针对学生实际住宿情况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的存量问题进行整改。学生因个人意愿提出的未发生的床位调换、主动退寝等申请,不属于本次集中核对工作范围,须由学生本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提交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3.本次学生住宿信息集中核对工作结束后,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将不再受理因前期住宿信息核对疏漏、未按规定流程办理退寝等原因引发的住宿费欠缴、费用异议等各类申诉,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从严从细完成信息核对调整,做好学生宣传告知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徐嫣含 85168287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齐乾坤 85168995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