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部署要求和《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深入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学校拟开展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各学院本科生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工作室主持人的申报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岗位工作素养。
3.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初步凝练了较为典型的相关工作经验,能够带领团队共同进步。
4.应为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或学生工作的意愿。
5.应具有独立的建设场所。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副处级职务;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或吉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获得者;其他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荣誉称号获得者;吉林大学十佳辅导员获得者。
三、申报主题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聚焦辅导员履职尽责、成长发展需要,制定工作室建设主题,深化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产出一批具有较强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工作指南、案例或视频等。
四、管理考核
1.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管理考核。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建设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和实地指导考察等。
2.辅导员工作室所在学院党委负责督促、指导本院工作室积极开展工作,支持工作室建设,按实际需求为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做好相关条件保障。
3.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6人。工作室成员中专职辅导员占比60%以上。工作室中须有副教授或副处级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可聘请1-2名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专家参与指导工作,同时鼓励跨学院合作。
4.建设期满后,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终期考核验收,主要考核两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对考核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正式命名授牌;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可延长1年再次考核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主持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根据通知要求,确立主题,自愿申报。
2.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辅导员队伍发展现状,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由主持人填写《吉林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6:00前将《申报书》(附件1)《盲审表》(附件2)word版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gz@jlu.edu.cn,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一式一份)报到鼎新楼C区248办公室。
3.评审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工作,对拟入选工作室进行公示。
4.立项建设。入选的辅导员工作室进行立项建设,建设周期为2年。
5.考核验收。建设周期结束后,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考核验收。
联系人:刘娜 李一聪 联系电话:85168009
附件1:吉林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附件2:盲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