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流程(2015-11-30)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生持《申请表》到学校财务部门核实已缴纳学费和所获贷款金额,财务部门加盖公章。
3、学生将《申请表》交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心将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
5、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6、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送至吉林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