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2015-11-25)
1、学生申请。学生登录sais系统填写关注对象量化考核指标,并上传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2、学院民主评议。学院结合自身情况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组建由学生干部、党员和普通学生为代表的经济关注对象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将对每位申请学生进行投票,投票结果由辅导员在系统中录入,并点击“提交”,纸质版由各学院存档备案。
3、学院认定。各学院结合系统自动生成的建议结果以及民主评议结果、证明材料、学生日常表现等,对申请学生进行结果认定。认定结果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学生进行结果确认,复议处理。学生登录系统,对学院的认定结果,如无异议,点击“确认”;如有异议,学生可选择“申请复议”,下载并填写“关注对象认定复议申请表”,上交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对申请复议学生情况与所在校区学办进行重新核实,并提交复议处理结果。
5、学院审核。所有学生全部进行结果确认后(包括申请复议学生),各学院进行“学院审核”(此模块需用学院主管本科生学生工作副书记权限登录方可见),并打印pdf格式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盖章后上交学生工作部备案。
6、学校终审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