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介绍
支部建设
规章制度
办事指南
中文> ENGLISH>
首页  -  资助中心  -  学生资助管理  -  正文
学生资助管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5-11-25 点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2015-11-25)

1、学生申请。学生登录sais系统填写关注对象量化考核指标,并上传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2、学院民主评议。学院结合自身情况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组建由学生干部、党员和普通学生为代表的经济关注对象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将对每位申请学生进行投票,投票结果由辅导员在系统中录入,并点击提交,纸质版由各学院存档备案。

3、学院认定。各学院结合系统自动生成的建议结果以及民主评议结果、证明材料、学生日常表现等,对申请学生进行结果认定。认定结果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学生进行结果确认,复议处理。学生登录系统,对学院的认定结果,如无异议,点击确认;如有异议,学生可选择申请复议,下载并填写关注对象认定复议申请表,上交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对申请复议学生情况与所在校区学办进行重新核实,并提交复议处理结果。

5、学院审核。所有学生全部进行结果确认后(包括申请复议学生),各学院进行学院审核(此模块需用学院主管本科生学生工作副书记权限登录方可见),并打印pdf格式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盖章后上交学生工作部备案。

6、学校终审入库。

 

 

返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