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24〔159〕号
吉林大学《军事技能》课程成绩评定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军事技能》课程成绩评定工作,统一评定标准,健全评定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军事技能》课程成绩评定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教体艺〔2019〕1号,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高考录取入学后的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港澳台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军训,如不参加军训须通过其他实践课程置换《军事技能》课程学分。
第三条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3周,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后前3周,实际训练总时长不少于168学时,成绩合格者记2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四条《军事技能》课程为公共必修课,学生入学当年因身体原因不能随队参加训练的(1-3年内可以恢复的),可申请缓训,填写《吉林大学军事技能训练缓训申请表》(详见附件1),学院签属意见后报党委武装部批准,由党委武装部协调教务处统一办理退课手续。学生根据身体恢复情况于毕业学期前重新选课,完成补训和补考。
第五条 《军事技能》成绩由军事技能训练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其中考核成绩占总成绩6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40%,两项成绩按权重相加后为学生《军事技能》成绩。
第六条 《军事技能》课程采取集中考核和日常评价等方式评定成绩,由军训教官根据学生参训时长、日常训练表现及训练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 《军事技能》成绩设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及以上,且低于90分)、中等(70分及以上,且低于80分)、及格(60分及以上,且低于70分)、不及格(低于60分)5个等级,《军事技能》成绩考评不及格或缓训者须在毕业前完成重(补)训和重(补)考,重(补)考及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第八条 党委武装部根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训练科目,确定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考核范围。学生根据个人训练情况,可自主选择1-2项考核内容。
第九条军事技能训练考核采取集中考核方式进行,一般以营为单位设置现场考点,每个考点由2-3名教官担任考官,成绩评定按照《吉林大学军事技能考核成绩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每名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考核成绩取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由考官现场记录成绩单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 平时成绩评定按照《吉林大学军事技能考核平时成绩标准》执行(详见附件3),以80分为基准分,由各连长组织实施。参照学生日常出勤、遵章守纪和训练表现等情况进行加减分,不定期向学生和指导员(辅导员)做好通报。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1.不服从指挥和管理,顶撞教官或老师,且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
2.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严重违纪的;
3.无故旷训累计2次的;
4.累计请病(事)假全休(未到训练场)56学时及以上的;
5.学校规定的成绩应评为不及格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不能评定为相应等级:
1.累计请病(事)假全休24学时及以上、未达到56学时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
2.累计请病假半休(到达训练场未参加训练)40学时及以上、未达到56学时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
3.累计病假半休56学时及以上的,成绩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4.学校规定的成绩不能评定为相应等级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免动态训练的申请与成绩评定
因生理缺陷或重大疾病3年以上不能参加动态训练的,可申请免动态训练。军训开展前由本人填写《吉林大学军事技能课程免动态训练申请表》(详见附件4),附一个月内三甲医院诊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免动态训练。
免动态训练学生应服从军训的有关安排,完成力所能及的相关军训任务和静态学习训练内容,教官根据其完成情况及实际表现评定成绩,原则上不得高于中等等级。
第十四条 建立连、营、旅三级成绩审核机制:
1.连级审核。各军训连连长、指导员(学院辅导员)对本连学生《军事技能》成绩进行逐一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2.营级审核。各军训营营长、教导员(军事教师)对本营内各军训连学生《军事技能》成绩评定过程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3.旅级审核。由党委武装部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人对各营学生《军事技能》成绩评定过程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由吉林大学党委武装部负责解释。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2024年8月17日
附件1
吉林大学《军事技能》课程缓训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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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学号 |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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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补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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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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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学院意见 |
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公章) 年月日 |
党委武装部意见 |
党委武装部:(公章) 年月日 |
备注:1.陈述病情应附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佐证;
2.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党委武装部存档,一份学院存档,一份返还教官;
3.由党委武装部协调教务处统一办理缓训学生退课手续。
附件2
吉林大学《军事技能》课程考核成绩评分标准
课目 |
内容 |
考核方式 |
总分 |
评分标准 |
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 |
队列条令 |
集中考核 |
100 |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完全符合要求90-100分;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符合要求80-89分;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一般符合要求70-79分;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基本符合要求60-69分;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不符合要求60分以下。 |
射击 与战术训练 |
模拟实弹射击 |
集中考核 |
100 |
卧姿有依托,距离100米,固定胸靶,激光模拟枪使用弹数10发,自下达“卧姿装子弹”口令起,5分钟内射击完毕,90环以上为90-100分,80-89环为80-89分,70-79环为70-79分,60-69环发为60-69分,60环以下为60分以下。 |
单兵战术基础动作 |
集中考核 |
100 |
成卧倒姿势,先从低姿和侧身匍匐姿势各前进5米,再屈身前进10米,自下达“前进”口令起,男生20秒以内为90-100分;25秒以内为80-89分;30秒以内70-79分;35秒以内为60-69分;超35秒为60分以下。女生30秒以内为90-100分;35秒以内为80-89分;40秒以内70-79分;45秒以内为60-69分,超45秒为60分以下。 |
防卫技能与战时防护训练 |
捕俘拳 |
集中考核 |
100 |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完全符合要求90-100分;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符合要求80-89分;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一般符合要求70-79分;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基本符合要求60-69分; 动作、着装、精神面貌不符合要求60分以下。 |
止血包扎 |
集中考核 |
100 |
身体部位止血包扎,包扎符合要求。1分钟内完成90-100分;1分30秒内完成80-89分;2分钟内完成70-79分;2分30秒内完成的60-69分;2分30秒以上完成的60分以下。 |
心肺复苏 |
随训随考 |
100 |
按照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两项内容评定,胸外按压7分,人工呼吸3分。完成5个循环动作,动作完全符合要求90-100分;动作符合要求80-89分;动作一般符合要求70-79分;动作基本符合要求的60-69分;动作不符合要求60分以下。 |
防空袭 |
集中考核 |
100 |
防原子武器或防空袭战术动作。动作完全符合要求90-100分;动作符合要求80-89分;动作一般符合要求70-79分;动作基本符合要求的60-69分;动作不符合要求60分以下。 |
战备基础与应用训练 |
紧急集合 |
随训随考 |
100 |
背包符合要求,装束整齐,军容严整,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集合完毕,依据每个人打背包情况和集合时间评定成绩。符合着装要求且提前3分钟集合完毕的90-100分;提前2分钟集合完毕的80-89分;提前1分钟集合完毕的70-79分;在规定时内的60-69分;超过规定时间的60分以下。 |
行军 |
随训随考 |
100 |
背背包、扎腰带,行军不少于10公里,完成行程且主动帮助他人表现较好者给予90-100分,完成行程者给予80-89分,在他人帮助下完成行程者给予70-79分;乘坐收容车等车辆完成行程60-69分;未完成行程的60分以下。 |
备注: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如抽考两个内容,各占50%),占军事技能总成绩的60%。
附件3
吉林大学《军事技能》课程平时成绩评分标准
序号 |
内容 |
扣分 |
加分 |
1 |
无故旷训1次; |
20 |
|
2 |
迟到或早退1次; |
5 |
|
3 |
违反队列纪律,警告无效1次; |
3 |
|
4 |
在训练场使用手机1次; |
5 |
|
5 |
不按时销假1次; |
5 |
|
6 |
不爱护训练器材、装备1次; |
5 |
|
7 |
不按规定着装或军容风纪不整1次; |
3 |
|
8 |
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1次; |
3 |
|
9 |
违反军训安全规定及其他军训规章制度1次; |
5 |
|
10 |
训练突出,被选拔参加军训成果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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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1 |
代表军训营参加军训旅比赛等得一等奖1次; |
|
10 |
12 |
代表军训营参加军训旅比赛等得二等奖1次; |
|
8 |
13 |
代表军训营参加军训旅比赛等得三等奖1次; |
|
5 |
14 |
代表军训连参加军训营会操评比等得一等奖1次; |
|
8 |
15 |
代表军训连参加军训营会操评比等得二等奖1次; |
|
5 |
16 |
代表军训连参加军训营会操评比等得三等奖1次; |
|
3 |
17 |
内务卫生检查评比评为先进或通报表扬的1次; |
|
3 |
18 |
发挥特长,为军训旅军训工作做出贡献; |
|
5 |
19 |
其他加(减)分情况由党委武装部认定后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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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平时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基准分为80分,满分100分,占军事技能总成绩的40%。
附件4
吉林大学《军事技能》课程免动态训练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学院 |
|
能否从事静态学习或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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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本人承诺情况属实,并认可《军事技能》成绩评定细则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学院意见 |
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公章) 年月日 |
党委武装部意见 |
党委武装部(公章): 年月日 |
备注:1.陈述病情须另附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佐证;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党委武装部存档,一份返还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