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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七期)实践考察环节入围学员寒假实践活动和学业核查工作的通

发布日期:2019-01-1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七期)学员遴选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实践考察环节入围学员寒假实践活动和学业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实践活动

1.活动时间

2019118日至33

2.有关要求

1)请入围学员按照《寒假实践活动要求》(附件1)开展社会实践,并参照《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说明》(附件2)完成调查报告。同时,入围学员在寒假期间须至少参加一项公益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

2)请入围学员开展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时,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社会调查报告及公益活动心得体会将进行查重,查重率将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3)寒假实践活动电子版材料(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及公益活动心得体会,请将两项内容置于一个文档,格式见附件2),于34日(星期一)16:00发送至邮箱jlusiyuan7@163.com,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如“哲学社会学院+01180101+某某某”(“学院”请填写学院全称)。电子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切勿与他人一起)发送,请勿多次发送邮件,多次发送的以规定时间内接收到的第一封邮件为准。寒假实践活动纸质版材料(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及公益活动心得体会)需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于38日(星期五)16:00就近提交至指定地点。

二、学业核查工作

1.根据“求实思源·服务社会”优秀学生培养计划(第七期)学员遴选工作相关规定,思源计划学员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分绩点原则上应为专业排名前1/3。如未达到专业排名前1/3,且学院认定其他方面特别优秀,有一定培养和发展潜力,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以及由学院分管本科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共同签字的推荐材料(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2.请入围学员准备如下学业核查材料:

1)本人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成绩专用章)。

2)本人所在专业学分绩点排名表(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成绩专用章,并在入围学员名字前以“√”标注),转专业同学在原学院排名。

3.请入围学员于41日(星期一)16:00将学业核查材料就近提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未上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信息

1.中心校区

地址:鼎新楼C252

联系人:张亿萍15754307030

2.南岭校区

地址:交通楼419

联系人:杨超13104305553

3.南湖校区

地址:应用技术学院402

联系人:曹雪17843108386

 

                                      学生工作部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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