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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资助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2020年度秋季学期专业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8 点击:

各学院:

进一步拓展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视野、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在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无忧的基础上,获得更多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校学字〔202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20年度秋季学期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业能力提升项目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校认定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经济关注对象,医学长学制专业限五年级之前(含五年级)的在籍学生,同等条件下,重点经济关注对象优先资助。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截止申报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学生申请项目所需费用由组织方承担的;

3)学生申请项目已获其他部门相同类别资助的。

二、资助范围

1.语言等级类考试:包含雅思(学术类)、托福、托业、GRE、德、法、意、西、日、韩语等水平考试。

2.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包含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列举的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类别见附件1

3.其他有助于提升学生专业能力的专业等级或认证考试。

三、资助标准

1.对于学生申报的单个报考项目(原则上不高于3000元),如达到以下标准,学校全额报销报名费用。

1)语言等级类考试资助标准:雅思(学术类)达到6.0分及以上,托福达到85分及以上,托业达到750分及以上,GRE达到310分及以上,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及以上,日语达到三级(N3)及以上,韩语达到TOPIK3级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资助标准:须通过所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并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学校将视学生报名情况组织相关类别考试培训,确定受助资格且还未参加考试学生,如提前参加学校相关培训且培训结束时通过考核,学校也将全额报销报名费用,不受考试结果的限制。

四、学校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学生工作部对学生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复审,如复审不合格,学院不再递补。学生工作部成立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项目评选工作组,将根据工作实际及学生申报情况评选出拟资助学生名单。

4.结果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获得受助资格学生可按照申报项目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持开具发票及相关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五、学生申报流程

1.学生填写《吉林大学本科生发展型资助专业能力提升项目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交送到所在学院。

2.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及申请内容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及学院汇总表(见附件3)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中心校区行政服务中心学生办事大厅2号窗口,学生申请表及学院汇总表电子版于1023日(星期五)下班前发送zxdk@jlu.edu.cn

3.受疫情影响,专业能力提升项目本学期正式启动,获得受助资格学生可于20201215日前将已开具的发票及考试通过的凭证交送鼎新楼c252,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如1215日以后才能查询结果并开具发票的考试,将于2021年度春季学期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学生于202011日至今已参加并通过专业能力提升项目所包含的考试,且被评选为本学期受助对象,可申请报销已发生考试费用。

六、相关工作要求

1.专业能力提升项目每学期初发布评选通知,评选出受助学生名单。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后,须在申请学期内完成申报项目考试,最迟不得晚于202138日。

2.学生每学期允许申报一个报考项目,如学期内未参加或未通过考试,已获得的受助资格自动取消,学生可在其他学期重新申请获得受助资格。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仅限获得一次受助机会(以实际报销一次报考费用为准)。

3.学生申请的报考项目,应能够提供由国家税务部门开具的吉林大学名头的正规发票,确保费用顺利报销;如提供国家财政部门开具的收据等其他凭证,需提前与学生工作部沟通确认报销事宜。

4.发展型资助是保障型资助工作的延展,是今后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点目标,请各学院配合学生工作部做好政策解读,如有其他疑问,请与资助管理科沟通联系。

联系人:姜宇航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201016


各学院:

进一步拓展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视野、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在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无忧的基础上,获得更多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校学字〔202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20年度秋季学期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业能力提升项目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校认定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经济关注对象,医学长学制专业限五年级之前(含五年级)的在籍学生,同等条件下,重点经济关注对象优先资助。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截止申报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学生申请项目所需费用由组织方承担的;

3)学生申请项目已获其他部门相同类别资助的。

二、资助范围

1.语言等级类考试:包含雅思(学术类)、托福、托业、GRE、德、法、意、西、日、韩语等水平考试。

2.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包含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列举的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类别见附件1

3.其他有助于提升学生专业能力的专业等级或认证考试。

三、资助标准

1.对于学生申报的单个报考项目(原则上不高于3000元),如达到以下标准,学校全额报销报名费用。

1)语言等级类考试资助标准:雅思(学术类)达到6.0分及以上,托福达到85分及以上,托业达到750分及以上,GRE达到310分及以上,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及以上,日语达到三级(N3)及以上,韩语达到TOPIK3级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资助标准:须通过所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并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学校将视学生报名情况组织相关类别考试培训,确定受助资格且还未参加考试学生,如提前参加学校相关培训且培训结束时通过考核,学校也将全额报销报名费用,不受考试结果的限制。

四、学校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学生工作部对学生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复审,如复审不合格,学院不再递补。学生工作部成立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项目评选工作组,将根据工作实际及学生申报情况评选出拟资助学生名单。

4.结果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获得受助资格学生可按照申报项目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持开具发票及相关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五、学生申报流程

1.学生填写《吉林大学本科生发展型资助专业能力提升项目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交送到所在学院。

2.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及申请内容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及学院汇总表(见附件3)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中心校区行政服务中心学生办事大厅2号窗口,学生申请表及学院汇总表电子版于1023日(星期五)下班前发送zxdk@jlu.edu.cn

3.受疫情影响,专业能力提升项目本学期正式启动,获得受助资格学生可于20201215日前将已开具的发票及考试通过的凭证交送鼎新楼c252,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如1215日以后才能查询结果并开具发票的考试,将于2021年度春季学期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学生于202011日至今已参加并通过专业能力提升项目所包含的考试,且被评选为本学期受助对象,可申请报销已发生考试费用。

六、相关工作要求

1.专业能力提升项目每学期初发布评选通知,评选出受助学生名单。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后,须在申请学期内完成申报项目考试,最迟不得晚于202138日。

2.学生每学期允许申报一个报考项目,如学期内未参加或未通过考试,已获得的受助资格自动取消,学生可在其他学期重新申请获得受助资格。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仅限获得一次受助机会(以实际报销一次报考费用为准)。

3.学生申请的报考项目,应能够提供由国家税务部门开具的吉林大学名头的正规发票,确保费用顺利报销;如提供国家财政部门开具的收据等其他凭证,需提前与学生工作部沟通确认报销事宜。

4.发展型资助是保障型资助工作的延展,是今后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点目标,请各学院配合学生工作部做好政策解读,如有其他疑问,请与资助管理科沟通联系。

联系人:姜宇航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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