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不断提高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精准度,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20〕25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生家庭情况实际,在疫情期间将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4月10日-4月20日期间,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进行学院评审。各学院可结合实际,开展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复议处理、学院审核等工作。推荐名单须在一定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除公示姓名、学号、认定结果等必要信息外,不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每个环节执行时间由学院统筹把握,疫情期间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
二、上报要求
疫情期间,为进一步减轻学院工作压力、简化评议流程,经济关注对象变更情况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电子版,变更结果报告按照模版(见附件2)要求填写,内容包括学生认定的变更结果及公示起止日期等。电子版材料需发送至邮箱:zlw@jlu.edu.cn,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
三、工作要求
相关学生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得弄虚作假、夸大事实,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应认真核实申请学生困难情况是否真实,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学院应及时上报,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联系人:邹丽伟
电话:18166887711 (微信同)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