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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发展型资助——专业能力提升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7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丰富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在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无忧的基础上,获得更多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校学字〔202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业能力提升项目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校认定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经济关注对象,医学长学制专业限五年级之前(含五年级)的在籍学生,同等条件下,重点经济关注对象优先资助。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学生申请项目所需费用由组织方承担的;

3)学生申请项目已获其他部门相同类别资助的。

二、资助范围

1.语言等级类考试:包含雅思(学术类)、托福、托业、GRE、德、法、意、西、日、韩语等水平考试。

2.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包含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列举的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类别见附件1

3.其他有助于提升学生专业能力的专业等级或认证考试。

三、资助标准

对于学生申报的单个报考项目(原则上不高于3000元),如达到以下标准,学校全额资助报名费用。

1.语言等级类考试资助标准:雅思(学术类)达到6.0分及以上,托福达到85分及以上,托业达到750分及以上,GRE达到310分及以上,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及以上,日语达到三级(N3)及以上,韩语达到TOPIK3级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资助标准:须通过所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并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生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复审,并成立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项目评选工作组,将根据工作实际及学生申报情况评选出拟资助学生名单。

4.结果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获得受助资格学生可按照申报项目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持相关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五、学生申报流程

1.学生填写《吉林大学本科生发展型资助专业能力提升项目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交送到所在学院。

2.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及申请内容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学生申请材料及学院汇总表(见附件3)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汇总扫描成PDF,并会同附件3Excel版)于520日(星期一)下班前发送至zxdk@jlu.edu.cn

六、相关要求

1.学生确定为受助对象后,须在申请年度内完成申报项目考试。学生每年度允许申报一个报考项目,如年度内未参加或未通过考试,已获得的受助资格自动取消,学生可在其他年度重新申请获得受助资格。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仅限获得一次受助机会(以实际报销一次报考费用为准)。

2.获得受助资格且通过相关考试的学生可于20241210日前将已开具的发票、支付记录及考试通过相关凭证交送鼎新楼c252,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如学生参加考试1210日后能查询结果并提供相关凭证,可于2025年度春季学期办理报销手续,最迟不得晚于2025331日。

3.如学生于202411日至今已参加并通过专业能力提升项目所包含的考试,且被评选为本学期受助对象,可申请报销已发生考试费用。

4.学生申请的报考项目,须提供由国家税务部门开具的吉林大学名头的正规发票,并保存相关支付记录。

联 系 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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