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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3年度“喜来健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4 点击:

各学院:

为支持高校教育事业发展,延吉喜来健实业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喜来健奖学金”。为做好2023年度“喜来健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25人,奖励金额:4000/人。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籍本科二年级学生,请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二)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截至申报前,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在校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不受成绩限制,破格评选;

4.2023年度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66日(星期四),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618日(星期二)。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且学院不能补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评审小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奖学金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获奖资格。

联 系 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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