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利诱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活动,严重损害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7〕33号)要求,现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在10月18日;11月13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宣传栏、“两微一端”等校园媒体,发布警示提示、反传销公益广告,制作发放宣传材料,揭露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等,进一步加强对防范传销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求职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力度,提高在校大学生远离传销、拒绝传销的能力。
2.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离校信息,密切关注学生离校去向,特别要做好毕业年级学生离校去向的动态统计和管理工作。对因校外实习、求职应聘等原因离校的学生要逐一核实原因和去向,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确保用人单位正规合法。学生校外活动结束后应立即返校,相关工作要记录备查。
3.请各学院认真填写《防范传销工作统计表》(附件),并于11月13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及相关活动开展记录(照片、新闻稿截图等)发送至邮箱xsglk@jlu.edu.cn,纸质版《统计表》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送至中心校区鼎新楼C254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盛磊 姚程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