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2017年教育部思政司继续实施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选派高校辅导员骨干作为国内访问学者赴部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进行访学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原则上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近3年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思想政治工作类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过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类研究课题或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或出版过高水平专著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省级、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及全国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选手优先录取。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填写《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于10月25日(星期五)16: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研究与信息化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C242室),电子版发送至xsgz@jl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安排
1.访学期限一般为3;6个月,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接受基地、研究中心负责辅导员访问学者的计划制定、中期检查、结业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并为辅导员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科研工作及生活条件。
2.辅导员访问学者的培养由接受基地、研究中心负责。接受单位要安排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生导师作为辅导员访问学者的导师,指导其学习和科研提升,并安排专人负责辅导员访问学者的遴选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3.辅导员访问学者在入学一周内制定详细的访学计划,访学期间要认真执行计划,切实完成预定任务。指导教师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访学期间,辅导员访问学者要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访学期满,原则上要做一场不少于2小时的专场学术报告,至少提交一篇由导师签署意见的达到公开发表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辅导员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属辅导员本人和受单位共有。
具体安排请参看《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实施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附件3)
联系人:杨婷婷
联系电话:85166907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9日